税务局查出内帐会计坐牢吗
导读:其实按照规定来说,企业是不允许做两套账的.但是在实际中,有很多的企业都是做了两套账的.一套是外账,一套是内账.它们所针对的人群是不同的.如果税务局查出内帐会计坐牢吗?会计是不会坐牢的,但是企业会受到一定的处罚.
税务局查出内帐会计坐牢吗
做假账被税务局发现,一般会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.情节严重的,追究刑事责任.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
第二十五条公司、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,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、计量和记录资产、负债、所有者权益、收入、费用、成本和利润.
第二十六条公司、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随意改变资产、负债、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,虚列、多列、不列或者少列资产、负债、所有者权益;
(二)虚列或者隐瞒收入,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;
(三)随意改变费用、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,虚列、多列、不列或者少列费用、成本;
(四)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、分配方法,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;
(五)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.
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、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.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:
(一)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、经办人员、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,并相互分离、相互制约;
(二)重大对外投资、资产处置、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、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;
(三)财产清查的范围、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;
(四)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.
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,不得授意、指使、强令会计机构、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.
会计机构、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,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.
第二十九条会计机构、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、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,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,应当及时处理;无权处理的,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,请求查明原因,作出处理.
企业内账和外账的区别是什么?
首先,企业会计账分别按内帐、外账记录是不合法的,由于一些商业行为不规范才导致了内帐、外账的存在.
其次,外账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账务处理,且需要与工商税务打交道.一个内账会计容易(多为流水账,只要真实记录即可),但一个好的外账会计不但要会记账还要会处理问题,比较能锻炼人.
最后,外账会计和内账会计哪个挣得更多?这要看老板的需要,如果他的经营中遇到麻烦较多,就会高薪聘请外账会计帮他;如果内账会计提供的信息对他非常有用,他就会更加依赖内账会计而高薪聘用.薪酬多少取决于自己工作能力和老板的需求.
税务局查出内帐会计坐牢吗?如果税务局查出企业存在做假账的嫌疑,企业是会受到处罚的,但其实和会计并没有太大的关系.情节严重的企业的负责人是可能会坐牢的.所以小编建议大家最好是按照会计规定来做账,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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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老师:我想问一下,增值税月末怎么处理合适?
答月底增值税要结转本月未交增值税,结转过程如下: 1、结转进项税额: 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 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2、结转销项税额: 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 3、结转应缴纳增值税(即进、销差额): 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转出未交增值税) 贷:应交税费—未交增值税 4、实际交纳时 借:应交税费—未交增值税 贷:银行存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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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(汪老师接手)9月2号收到产品,但是9月份的凭证都已经装订好了,我把它做到11月2号可以吗?我们主管每月底结转的只有本年利润和期间费用。
11月2日,借:原材料 贷:材料采购
11月29销售货物开出发票,借:应收账款 贷:主营业务收入 进项税
12月11收到款,借:银行存款 贷:应收账款
同时结转成本,借:主营业务成本 贷:原材料
老师这样可以吗?
答你9月没有做么,没有跨年可以这么做,直接补上就可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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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成本分摊协议表勾选了变更方式,怎么取消
答你是要重新勾选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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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已开出去的普票发票底联不见了,会有什么样的后果
答根据发票联复印件做账,一般是有罚款,具体看你税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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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老师,我们单位有一个人10月份分开发了两次劳务费,单子上是分开扣个税的,做账也是单独做的,但报个税是合并在一起申报的。请问下老师该如何调账?
答你好 那你就一起做账就行了。 借管理费用-劳务费或者成本-劳务费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-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-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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